安仁有支老年法制文艺宣传队每年春分药王节等重大节假日,在安仁县城繁华路段、各乡镇集贸市场和机关学校,都能看到老年法制宣传队的身影,精彩、诙谐的表演不时引来群众驻足观赏。 2011年,为了充分发挥老年人“老有所为”的热情,推动“六五”普法和法治安仁建设,安仁县委老干部局、安仁县司法局整合社会法律资源,成立了安仁县老年法制文艺宣传队。宣传队由县老年大学校委会成员、县政法系统退休老干部、业余文艺爱好者和普法宣传热心人士共26人组成,其中最大的72岁,最小的38岁。宣传队自编自演,将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三句半、相声、小品和歌舞等形式展现出来,并深入到乡镇、社区、学校、机关进行巡回演出。 “宣传队先后多次经历了分合,由于是公益演出,没有什么补助,最初成立时连个像样的道具都没有,所以很多人都选择了离开。”宣传队负责人坦言。现在的人员基本上都固定下来了。县司法局每年投入两三万元,保证宣传队的基本开支。近来,宣传队也创作出了许多新作品,特别是以赡养老人、依法维权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内容的《传家宝》、《法律援助好处多》、《说唱老年人权益保护法》等节目,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。 几年来,安仁县老年法制文艺宣传队演出40多场次,成为该县普法宣传战线上一道亮丽的风景,充分展示了安仁老年人老有所为,推动“四个华丽转身”的精神风貌。 【责任编辑:阳东山】(Top) 返回页面顶端
|
